回收范围:包括在生产、运输、储存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,如药品性状改变、包装破损、受污染、效期内变质等情况的药品。
回收流程:药品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在发现不合格药品后,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,通知相关的医疗机构、药店等下游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,并将不合格药品召回。企业内部对召回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存放,详细记录相关信息,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或其他妥善处理,同时向上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回收及处理情况。
目的意义:确保药品质量安全,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,保障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,避免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造成不良后果。 |